祝贺您被录取为太原理工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请考生随时关注本网站相关通知通告,并关注关于通知书发放和住宿申请的通知。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学生类别:(1)2016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2)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6年申请复学的硕士研究生。
唯一报到凭证:太原理工大学签发的《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旬开始发放),其它证件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应届考生在入学时要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毕业证原件)
报到时间及地点:请于8月初登陆本网站查阅。
报到注意事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所需交的材料:通知书(正本)
通知书副本沿线剪下考生留存(特别注意:请考生报到前将通知书正本和副本沿线剪开进行分离)
报到详细流程:9月初务必登录本网站查询。
二.报到各种手续
1.党团关系
入学前是中共党员: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根据您的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情况,按以下方式转接:
(1) 我校校内考生:到毕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 我校校外考生: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
介绍信抬头: 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 太原理工大学
入学前是中共团员:应转入团组织关系,请自带团员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
2.户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凡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落户手续,所持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民族必须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与籍贯必须打印到“省-市”或“省-县”不得只打印到“省”,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 太原理工大学
(户口在太原市六城区的入学时不办理户籍迁移)
特别注意: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一旦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四年就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同学们谨慎选择。
3.人事档案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与人事档案,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定向或委培生须在“研究生院招生网——>表格下载”中下载定向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签字盖章后于7月5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7房间。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
必须在入学报到前由所在单位将考生人事档案转往: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档案室 满老师收。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邮编:030024 电话:0351-6018580
(3)特别注意:
①随通知书装有“人事档案调档函”,不需要调人事档案的定向考生该调档函作废;需要调档的非定向考生按照函的要求认真填写,由本人将函送到考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寄送。
②未按规定办理以上手续者,报到入学后不再补办。
③太原理工大学(不含现代科技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本人办理档案关系,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④太原理工大学(不含现代科技学院)的往届本科毕业生且人事档案在学校托管的考生,需要于6月30日前务必将人事档案调档函交到校学生处档案室(办公主楼631房间),研究生院不统一办理。
⑤因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奖学金的评审按人事档案是否按时调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为准,请考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入学报到后于9月底至10月初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状态,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发放资格。
三.公寓住宿
我校研究生公寓为4人间,由于今年学校的住宿较为紧张,请您慎重考虑是否住宿,根据相关规定住宿期间在每学年中间不办理退宿。为能及时做出安排,请您在6月10日-6月30日登录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网上填报住宿申请,不填报者不安排住宿。(注:如有变动,以学生入学实际情况为准,不另行通知)。
四.收费项目
1. 培养费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分年度交培养费每年8000元/年(MBA,MPA,MPACC 10000元/年),共交3年。
2. 公寓费
每生每年住宿管理费为1200元/年·人(2004年省物价局标准)。另根据您的需要,学校还可为您代购公寓用品,包括被子、褥子、床单、被罩、枕头、蚊帐、饭盒、暖水瓶等十五件左右,每套为600元左右(自愿采购)。
3.书费:预计200元左右。
4. 入学体检费:50元(依据国办发[2008]119号)。
5、校园一卡通预存费:200元。
6. 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一次性缴纳3年费用,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收取(届时详见校园网通知)。
五.交费方式
为了方便新生入学并保障安全,学校将通过委托银行代扣方式收取本须知第四条所列的培养费、公寓费、书费、与校园一卡通预存费。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学校为每位学生免费办理了一张太原理工大学建行龙卡联名储蓄卡(以下简称联名储蓄卡),并随录取通知书寄给新生(银行卡初始密码在密码专用信封内)。该卡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杂费、领取奖助学金、生活补助、向校园卡充值等用途,具备银行储蓄卡的所有功能。请务必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密码,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任意自动柜员机上均可更改密码。
2、联名卡需要先激活再使用(不激活无法代扣成功),收到卡后需要先由本人先通过银行柜台、ATM、网银等渠道先存入少许金额(比如1、10元)后,联名卡激活后方可转账。
3、为了确保代扣成功,不影响报到,请新生务必于2016年8月1日前将个人应缴费用(含培养费、公寓费、书费、一卡通预存费)存入本人联名储蓄卡中。需要注意的是为保证代扣成功,存入金额须大于应缴费用(如多存50元),银行将按相关收费标准扣除应缴费用,多余资金自动留在学生本人的联名储蓄卡中,由学生自行支配。
4、如新生所在地没有中国建设银行,可从其它银行向本人联名储蓄卡存入或转入应缴费用。
5、在存款、转账或汇款中可能用到的联名卡信息如下:
收款人:考生本人姓名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
联行号:105161003174
6、如不慎将卡丢失,请及时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挂失,并于报到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南门东侧300m)补办新卡,新卡补办后务必到研究生院417房间放进行登记,以免影响奖助学金发放。
7、若所收到通知书中没有联名储蓄卡,是由于电子档案中新生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银行无法办理。这部分学生在入学报到时可持任何一家银行的银行卡刷卡缴费。
8、针对高发的网络、电信诈骗,提示新生谨慎保存个人隐私信息,不要点击不明连接和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和微信中所谓的中奖、退款、退货、验资、司法协查、积分兑换等要求汇款的不明信息。
六.其它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籍规定,新生入学后,应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报到三个月后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治愈,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允许休学一年。
2. 报到后如发现在入学考试中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3.新生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办理各种证件,报到时备本人近期同底版脱帽半身正面一寸黑白照片5张、红底彩色照片2张,供办理各种证件使用,照片在报到当天向录取学院上交。
4. 2016年被我校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5、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6年申请复学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6、入学后,研究生院会给每位学生发放《研究生手册》和《研究生科研安全手册》,每一位同学务必入学后到所属学院(所)领取。手册中涉及各类管理办法和 规章制度,对每位同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科研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请务必认真阅读。各类规章制度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
七.咨询电话
工资关系:咨询电话0351-6010370 高老师
人事档案:咨询电话0351-6018580 满老师
户籍办理:咨询电话0351-6014496 王老师
公寓住宿:公寓网站http://gongyu.tyut.edu.cn 电话0351-6014737
党团关系:咨询各录取学院党政办、学工办
医疗保险:咨询电话 6018976
八. 校医院致研究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欢迎您成为我校2016级的新生!在您即将步入大学校园之际,我们诚挚地祝愿您愉快而又充实地度过大学生活,早日学业有成,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俗话说:“健康是人生的第一财富。”任何美好的人生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健康的体魄。为了保证每一位大学生能健康、快乐地度过大学生活,根据(国办发[2008]119号)《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校大学入学新生将纳入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生需要承担的个人医保费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参加居民医保须个人缴费。其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目前医保中心未下发文件,入学后在校园网公布)。门诊享受时间为入学当年缴纳医疗保险费当月至毕业当年的六月三十日;住院享受时间为入学当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至毕业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新生医疗保障待遇
同学们在本校医院普通门急诊的医疗费可报销符合规定范围内费用总额的80%。
同学们到校外医院门诊和住院的医疗待遇具体是:
1.同学们经学校医院转诊到校外门诊或者急诊就医的,可以报销符合规定范围内费用总额的60%。
2.同学们住院(包括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发生的医疗费,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比例新的文件还未下达,入学后在校园网公布)。
新生的就医方式和结算办法
(一)根据太原市大学生住院定点医疗(急诊住院除外)的规定,同学们一旦生病住院,需要到太原市医保定点医院(具体医院名单请点击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网页查看)。同学们可以凭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住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如果同学们在寒暑假患病,急诊或因病休学需要在父母的户籍所在地住院医疗时, 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您本人垫付,并在出院后按要求及时将凭证提交给校医院医保办,由医保办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转诊外地的由太原市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转诊和报销。
四、患大病重病同学的医疗待遇
对于患重症尿毒症、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慢性病的同学,大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每月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一部分。(详细内容入学后在校园网公布)
同学们进入大学之后,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多锻炼身体,一旦生病了,请同学们按照上述提示及时就医。校医院将竭诚为您服务。
注:有关大学生医保政策详见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网,欢迎同学们随时查看!
太原理工大学医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