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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3-31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6]3号)的各项要求,特制订本复试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客观评价,以人为本。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工作由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科成立以首席学科带头人或学院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各学科的复试工作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加强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三、复试对象

(一)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即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的考生。所有调剂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招网上通过研究生调剂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三)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20%左右,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四)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复试程序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

4.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5.本人一寸照2张(体检表、复试准考证各1张)

6.太原师范学院201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材料及复印件,面试时上交面试小组。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1. 笔试

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按照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笔试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务及评卷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笔试成绩须于当日汇总至研究生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 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占40分,综合素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占40分,英语测试成绩占20分。

(1)面试人员组成

面试分组进行(具体由各学科根据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安排),每组安排不少于五名面试考官,原则上由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组成,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办法

考生根据分组进入候考区(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依顺序进入面试,进入考试区后,从题库中抽取一套考题当场回答。面试时间共计为20分钟,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打分,考生最终面试分数由评分的算术平均分给出。各招生学科的面试办法参照学科面试细则。

(三)体检

资格审查后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教学厅[2010]2号制定。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体检地点:校医院

体检证件:考生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带身份证备查,体检费用自理。

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晚上12点之后到体检前不吃不喝,需要空腹!

(四)艺术专业

    艺术专业考生的复试根据学科特点,由各学科自行组织。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学科以纸质形式,由学科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科所在院系公章报回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一)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3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18:00

笔    试: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面    试: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00—18:00

体    检:3月30日(星期三)上午7:30—12:00

同等学力加试:

科目一  :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9:00—21:00

科目二  :3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10—12:10

(二)复试地点:求真楼B座,详见复试准考证背面。

(三)凡无故逾期不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成绩评定

(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2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及录取

(一)调剂

被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二)录取

录取原则: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学科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录取。

1.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点击“查看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一般情况默认是 “考生已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无须再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确认。

2. 全部拟录取考生须在我校发拟录取通知(在研招系统上发送)后2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并回复同意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为避免错过拟录取,请在复试结束后多次登录系统查询,待录取状态栏为 “考生已确认待录取”则表明已被我校待录取。

3. 为避免无法联系到考生,请更换电话的考生在复试期间联系研究生处工作人员予以登记。

4. 所有录取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站

时间: 3月25日-4月30日

网站:1. 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http://yjsc.tynu.edu.cn

2.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九、乘车路线

(一)太原火车站—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乘坐902路公交车到晋中学院西门站下车,向北直走由太原师范学院东门进入学校。

(二)太原南站—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乘坐909路公交车到太原师范学院站下车,由太原师范学院南门进入学校;乘坐903路公交车到太原师范学院东门站下车,由太原师范学院东门进入学校。

(三)榆次火车站—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乘坐11路公交车到晋中学院西门站下车,向北直走由太原师范学院东门进入学校。

(四)自驾车考生请由太原师范学院小南门进入,按照指引到达考场。

十、复试纪律及其他

组织复试教师、秘书及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教育部有关面试纪律的规定。执行回避政策,对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时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投诉举报。

学校提供方便的食宿条件,费用自理,需要住宿的考生请报到时登记。

 

考生咨询电话:0351-3179270    0351-3179271

邮  箱:tysyyjsc@163.com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351-2167842

       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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