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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李友根教授应邀来我校做学术报告_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7-12-05

5月27日下午,应法学院邀请,南京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011年)、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李友根教授来我校做了题为《案例研究的方法与运用》的学术报告。

在历时三个多小时的报告中,李友根教授首先根据自己针对惩罚性赔偿硕士论文(2014-2015年)的整体调查,发现论文普遍缺乏案例的分析与研究,提出我国虽然是成文法国家,但是案例的学术价值尤其是最高法院的案例意义和作用巨大。应当有意识地培养案例研究的意识、方法、能力。其次,李友根教授以相关的案例分析入手着重就案例研究的类型做了重点讲解,提出个案研究要善于发现和提炼问题,并能跳出个案裁判,普遍化为一般的理论问题,运用法学理论予以回答,进而为今后的司法实务提供理论指导与借鉴,也为法学理论的发展贡献智慧;类型化案例研究中,针对类型化案例同案不同判的问题,要善于就判决理由挖掘其背后的理论;整体性案例研究中,根据山西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涉煤案件进行整体性调查与研究,探寻山西煤炭行业的发展与法治的关系。最后,李友根教授提出案例研究不能拘泥于部门法的视角,更应从法理学、法社会学、比较法的视角对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和梳理,并以最高人民法院第17号和第23号指导性案例为例阐释案例研究方法如何运用并发现和解决问题。李友根教授还给大家推荐了相关的学习网站,介绍了使用方法。讲座结束后,李友根教授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精彩详细的解答。李友根教授对案例研究的独到见解、深入浅出的语言风格引起了在场师生的强烈共鸣,多次掌声雷动,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此次讲座,进一步开阔了法学院师生的学术视野,尤其让同学们了解案例研究的实际意义并对案例研究的方法与运用有了一定认识,对克服目前学术研究中过分注重立法论而不注重解释论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开拓了师生创新研究方法的思路,对提升大家的学术研究能力大有裨益。(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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