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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06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点赞(0) 反对(0) 山西大学 山西大学 2006-09-21 13:00:55 阅读(0)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2006 年我校面向全社会在光学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环境工程、制药工程六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有关情况简介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 3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 3 年,但具有 4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 4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 、工作业绩突出。

4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 2006 年 7 月 31 日 。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 2006 年 7 月11日—23日 ,通过互联网登陆山西省学位办网站( http://www.sxxw.sx.edu.cn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于 7 月 27 日 — 31 日 携带网报编号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 .资格审查

报考者本人填写《 2006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为 http://202.207.208.44/yjsxy ),或“学位中心”主页(网址为: 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 )下载], 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同底二吋免冠照片一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在复试时(时间由我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科目:

1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 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 GCT ” ) ;

“ GCT ”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GCT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 GCT ”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GCT ”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2005 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二)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1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 ,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 “ GCT ” 考试 ( 考生取得的 “ GCT ”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 ), 考试时间为 2006 年 10 月 22 日 。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 1 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GCT ”成绩 合格分数线;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 “ GCT ”成绩 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 .持有 2005 年“ GCT ”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 GCT ”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试时间由我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办法和招生名额

1 .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山西大学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山西大学自行划定, 学校根据考生的“ GCT ”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 择优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 10 %。

2 .招生名额  由山西大学根据报名人数、考生考试情况自行确定。

五、培养方式

1.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

2. 学制为 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

3. 凡经山西大学正式录取的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4. 录取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不转档案、户口、粮油等关系,在职学习期间仍为原单位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

五、学费及联系方式

培养单位

工程领域名称

学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光学工程

24000

7010577

陈 老师

数学科学学院

控制工程

24000

7010555

张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计算机技术

27000

13703586300

曲 老师

软件工程

27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

环境工程

20000

7011011 7016828

张 老师

杨 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

制药工程

24000

13934146759

13303467753

8587965

郭 老师

秦 老师

张 老师

附件: 山西大学 2006 年工程硕士 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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