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落实《网络安全法》,全面提升学校网络安全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行业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技厅[2017]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晋教函[2017]8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安排,拥有独立域名的各单位网站(是指网站建设后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后获得的网址是以www.起始的网站;迁入学校站群的网站不在此列)须在5月底前完成网站统一标识注册,完成统一标识后将情况统一报网络中心备案,网络中心将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咨询电话:0351-4135839(李老师)

特此通知。
网络中心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