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间: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之后,即3月24日上午8:30-11:30;地点:环境研究院206会议室。
2.复试方式: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工作基础与科研成果、科研计划、研究潜质、实践能力五个方面,由考核小组进行现场提问,考生口头回答。其中专业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由考核小组使用英语进行提问、考生使用英语进行口头作答。
2.面试内容:
由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在专业外语听力与口语、工作与科研成果、科研计划、科研潜质、实践能力五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
3.复试成绩:
由考核专家小组根据考生在专业外语听力与口语、工作与科研成果、科研计划、科研潜质、实践能力五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每个方面各占20%,满分100分),取平均分作为该生的复试成绩。
4.拟录取名次:
由以下公式计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5.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大气环境化学:《大气环境化学》(第二版),唐孝炎等,高等教育出版社;
环境物理化学:《物理化学(环境类)》,肖衍繁,天津大学出版社。
生物化学:见生命科学学院
宏观生态学:见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