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view.sdu.edu.cn/__local/D/CE/73/9A2832ED44C0E06B3D92C87A2AC_3E705194_3B9BE.jpg)
[本站讯]12月23日下午,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荣休教授、澳门科技大学讲座教授张洪明做客山东大学文学院“新杏坛”,于线上作题为“诗文吟诵的跨语言理据”的讲座。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胡建华研究员、天津师范大学时秀娟教授,山东大学文学院盛玉麒教授、岳立静教授、张燕芬副教授参加讲座。本次讲座由盛玉麒教授、张燕芬副教授主持。
![](https://www.view.sdu.edu.cn/__local/4/18/9F/CC0153DDD426ECAF1AD9594779F_A345F57F_21B3F.jpg)
讲座开始前,张燕芬副教授对张洪明的研究领域和成果作了简要介绍。
诗文吟诵、诗律研究一直是语言学界和文学界研究的重点,本次讲座中,张洪明教授从跨语言、跨学科的角度谈诗律赖以存在的语言学基础,分析诗律的构成要素,区分诗律和韵文文本表现形式的规律。讲座中,张洪明首先辨析了“诗律、韵律、节律、音律、声律”等几个与诗律相关的容易产生歧义的英译语言学术语,并从文献入手进行梳理解析。他指出,诗的节奏(rhythm)和节律(prosody)是两个常被混同的概念,节奏反映的是语言结构(如句法单位、语义单位、构词单位),节律反映的是平仄;朗读根据节奏,吟诵根据节律。同时,他以刘禹锡的《浪淘沙词》和杜甫的《野老》为例,指出同一首诗的节奏和节律可以同构,亦可以错位。
随后,张洪明谈到诗文节律凸显的二元化对立规则。他指出,通过语言间的比较研究可知,人类诗文节律的二元对立规则不仅可以根据重音等语言的显性特点(linguistic property)表达,还可以通过语言的隐性特点(performance of linguistic property)和诗文的表演手段凸显,比如汉语近体诗的平仄律,以“平调能延长,而仄声调不能延长”来凸显节律的二元对立效果。
随后,张洪明教授用音频展示了诗歌朗读、吟诵和演唱三种不同表现形式,由此指出传统研究中将“诗律节奏”和“表演节奏”相混的错误倾向。他强调,诗歌韵律的调配建立在四声差异上,分为平仄两类;而音乐旋律并不仅仅分为两类,曲调的停顿和拉长可以与歌词语句本身的结构和停顿不同步。而且,当我们用特定旋律演唱汉语歌词时,歌词语句的本调会由于音乐的覆盖而消失。最后,张洪明教授介绍了汉语诗律中声调调配规则的相关问题。
报告结束后,盛玉麒教授提醒同学们,研究语言现象必须结合语境,要关注和语言密切相关的文化现象,注意国际化趋势下语言学发展的多模态,打好宽厚的研究基础。
在提问环节中,张洪明对同学们提出的外国诗歌格律、方言歌谣的节律研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胡建华研究员就“当语言学的方法和诗律学的方法出现分歧时的处理”问题与张洪明教授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