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考生: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始建于1938年10月,是全国建立较早的省级党校之一。全校在职教职工4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6人,博士80人(不含行政博士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上13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人(含离退休6人), 齐鲁文化名家1人,齐鲁文化英才5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含退休1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2人,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4人,1人入选全国干部教育师资库,12人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6人入选山东省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库,汇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多名学者受聘山东大学等高校兼职博士生导师,多名专家兼任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等职。我校内设29个正处级单位,其中事业部门15个,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14个。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建设、管理学、文史、政法8个教研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刊编辑部、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研究生院、教师进修学院、合作交流学院等科研教辅机构。
2003年,我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开始招收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201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权点,2015年开始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目前拥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三个一级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二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专业硕士公共管理专业(MPA)硕士学位授权点。
我校硬件设施先进,按照“坚持国家标准,突出党校特色”的理念精心培养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受到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欢迎您报考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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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招生专业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世界经济、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详见专业目录。
第二条 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名左右。 其中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人,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请参照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第三条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四条 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第五条 报名以及初试
报名方式、时间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报名方式、时间为准。
第六条 复试
复试前需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政治思想、品行表现等进行考察,对不符合我校录取要求者不予录取。
2019年我校各招生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①笔试(包含外国语、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②业务课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④体检。以上各项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总计36000元,分两次缴纳。
二、奖助办法:
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成绩,每学年综合评定一次,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 元/生·年,覆盖面20%;二等奖学金2000 元/生·年,覆盖面30%。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所有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完成各阶段规定学业,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年,每年分两次分别于每学期注册后发放。
(2)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生2400元/年,每年分两次分别于每学期注册后发放。
(3)生活补助金。补助标准为15元/生·工作日,按月发放。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jsb@sddx.gov.cn
办公电话:0531-87089132;0531-8708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