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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关于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_不是最终稿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2006-09-21

接收对象仅限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为了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有科研潜力;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在校1-6学期的平均学习成绩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须为本专业同年级前15%,办学层次高于我校或与我校相当水平的高校的推免生须为本专业同年级前8%以内;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前30%。

 (2)英语基础较好,艺术体育类考生(含高水平优秀运动员)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97分),外语类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八级外国语考试,其他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或四级70分以上(新成绩标准497分)。

  3、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较高水平的专业科研论文、著作,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程序

 1、拟申请人需在我校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专业可查阅我校硕士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并于9月底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我校各院(部、中心)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由院(部、中心)通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于10月8日至31日在当地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三、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180804   传真:(0531)86180804

电子邮件:wangjz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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