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经过审核、复试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议确定,现将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4月19日-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纪检部门或研究生处反映,电话:研究生处86522235,纪检86522332。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经过审核、复试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议确定,现将我校二次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4月25日-5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纪检部门或研究生处反映,电话:研究生处86522235,纪检8652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