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选包括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文艺理论和评论等12个艺术门类。经审核,共有831件文艺作品和52人参评第十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作品奖、文艺理论和评论奖及艺术突出贡献奖。评选委员会对参评的艺术作品、文艺理论和评论作品进行了严格认真评审,共评出获奖作品124件,我校取得11件作品获奖的优异成绩。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科研和艺术创作评价机制,激励教师产出更多成果,力争在科研和艺术创作获奖中再获佳绩。
(供稿:科研处 艺术实践创作处 作者:陈沐 审核:刘翔宇 编审:秦彦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