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进一步深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吸引科研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博士研究生生源,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全面发展,我校2020年将在一流学科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组织领导
(一)“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属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一种招生方式,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博士招生单位院长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申请考核材料初选,要根据学科情况明确材料初选办法和程序、审核通过标准和评分细则,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三)学校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包括1名校领导、不少于6人的正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通过材料复审与面试,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定(申请者对所发表的论文答辩,含英文答辩)。面试过程中设监督席,由学校纪委指定监督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资格
(一)2020年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兽医学和畜牧学五个一级学科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6人(生科学院1人,农学院1人、园艺学院2人、动科学院2人),各学科最终招收人数可根据申请者的实际考核情况以及当年计划下达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作出适当调整。
(二)2020年我校具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只能为校内专职导师,且只能选择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中的一种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生。近两年主持国家重大专项或拥有国家级人才称号或1512第一层次的校内博士生导师经导师本人申请,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同时以两种招生方式招生。
三、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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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取得一定科研成果。或科研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由相同或相近学科3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每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只能推荐1名),亦可报名。
(三)英语水平较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6或CET-4≥460;
2.WSK(PETS 5)考试合格;
3.IELTS≥6.0;
4.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IBT);
5.新GRE成绩260分及以上。
(四)申请考核制招生原则上仅接受本学科毕业生(含应届)的申请,为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可接受相关或相近学科考生的申请。
四、申请材料
(一)《山东农业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七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往届生不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本校学生可不提供)。
(四)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
(五)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申请者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申请者档案所在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原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七)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八)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九)下载并填写《山东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十)专家推荐信:
1.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考生,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于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其中1名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的导师。
2.科研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条件报名的考生,需要提供相同或相近学科3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信,其中1名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的导师。
(十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注:本表中“本人自述”部分请空白)。
(十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3年内禁止报考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审核程序
(一)研招网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相关信息,考试方式选择(99-申请考核),同时进行硕士学历学位(或学籍)的在线验证。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1月12日-1月30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的方式(不支持其他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费220元,交费网址将于交费时段内公告于研究生处主页,请及时关注。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材料初审:学院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结合研招网报名情况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学校、学院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统一公布。学院要根据学科情况明确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审核通过标准和评分细则。
(三)材料复审及面试:学校专家考核小组按下列程序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审查,并给出相应成绩。
1.考核小组根据学生的硕士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盖章)、硕士毕业论文(含答辩情况表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已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提供检索报告)、获奖等方面材料,给出材料审查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考核小组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把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首要评价因素予以突出,对申请者发表的论文进行全面审查(申请者对所发表的论文进行答辩,含英文答辩)。每个申请者的考核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给出学术水平百分制成绩和综合素质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素质需包含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
3、思想政治审查:对考生思想政治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时间安排
(一)2019年12月上旬 学校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二)2019年12月10日8:00到2020年1月10日17:00 网上报名,2020年1月12日-1月30日网上交费。申请-考核制考生同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将材料按照文件要求排序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学院+报考导师,发送至yzb2008@sdau.edu.cn邮箱。
(三)2020年1-3月 初审。
(四)2020年3-4月 复核、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2020年4月 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录取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按申请者材料审查成绩和面试成绩求和排序,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二)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录取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对不能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八、其他
其他本方案未涉及到的特殊事项,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