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21日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du.edu.cn/yzb)或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 (http://yz.qdu.edu.cn/xscx/),输入身份证号和考生编号查询是否具有复试资格。调剂考生以教育部调剂系统通知为准。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考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考生可登录学信网,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应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3)往届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其它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请通知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
2.复试报到
我校复试报到具体时间安排将于3月23日公布。请考生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或各报考学院网站。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费用:
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240元),体检费58元。食宿及差旅费自理。
4.复试、政审及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3月28日—31日全天。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报考学院。
复试比例:一志愿考生不超过1:1.5,调剂考生将适当放宽。
复试内容:参照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青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5.思想政治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审查,考生从网上下载《青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复试时交给复试学科以备审查。
6.体检:
时间:3月28—31日进行各项指标检查(具体时间以复试报到时通知为准)。
地点:青岛大学校医院。
二、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
初试科目含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专业:综合得分=(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其他专业:综合得分=(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排序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参考统考科目初试成绩。同一学科若有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同时复试,两类考生须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名,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其次为调剂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意见为“不同意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录取排序。
同等学力考生要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简章。加试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合格者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思想政治审查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复议
复试结果公布后3天内,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招办书面署名申诉。
三、调剂
今年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具体调剂专业及调剂办法,请查询本网站《青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四、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考生)加试名单根据考生网报信息确定,如有遗漏,请考生务必提前与学院联系,故意隐瞒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生待录取通知预计4月2-4日发布,考生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拟录取状态。
3.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5.学校复试工作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天内向监察室、研究生院进行书面署名投诉。
监察室:0532—8595575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95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