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及《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学科考核,现将我校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反映。联系电话:0532-85953655,联系邮箱:qd85953655@163.com。
考生还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录检系统审核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未能通过审核、学籍学历有问题且未按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将取消其资格。
根据《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及《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学科考核,现将我校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反映。联系电话:0532-85953655,联系邮箱:qd85953655@163.com。
考生还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录检系统审核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未能通过审核、学籍学历有问题且未按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将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