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始建于1950年8月1日,是从事海洋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发的综合性海洋科研机构,是国际海洋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所。现面向全国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预计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所在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预计可以获得推免资格,即可进行网上申请)。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网上申请
1.推荐免试申请者首先须通过国科大2022年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网址: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填写完成后并在网上提交《2022推免生报考信息统计表》(链接: https://www.wenjuan.com/s/zYJBBrF/#)。
2.参加过我所2021年海洋科学暑期夏令营已取得优秀营员资格将报名我所推免生的同学不需在国科大推免申请系统中重复报名,但需要提交《2022推免生报考信息统计表》(营员专用)(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EzQRNbRF/,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在规定时间未提交视为放弃,请优营同学务必重视。)
(二)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报名后,须在9月15日中午12时前将以下材料(1-5是必须提供材料,6-9是自愿提供材料)电子版按照通知序号顺序标好,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yjsb@qdio.ac.cn,文件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报考导师-申请材料”,未按时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纸版材料请妥善保存,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2022年硕士招生远程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填写完整,本人签字后扫描。
2.《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网报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后通过系统中的报表途径即可下载或打印),打印后手写签字后扫描。
3.《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表格中关于专业排名处不能为空,盖章有效)打印后手写签字后扫描。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A4纸上)。
6.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
7.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扫描件。
8.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扫描件。
9.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扫描件。
10.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的扫描件。
(三)初审
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复试时间预计在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
(四)复试考核和体检
1.复试考核采用腾讯会议软件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无笔试内容。
2.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考核。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由考生自行到居住地或学校附近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最晚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前提供。
(五)拟录取
1.海洋所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我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收资格自动失效。最终推荐免试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到我所的推免生无效。
3.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4.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5.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免生,政审将与统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的4、5月份,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它
已被我所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或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国家或国科大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532-82898652,传真:0532-82898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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