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
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8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3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6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70人。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0人。
拟招生计划总数和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最终招生计划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招生文件规定的招生计划总人数进行调整。
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人。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招生目录中所列加试科目。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以及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报考专业和复试要求
(一)考生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招生目录中所列加试科目。
四、报名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本人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教育部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在2017年11月12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查看报考点网站发布的确认通知或者电话联系报考点进行咨询。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8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退学手续。
5.所有考生均应对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下载准考证时间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为国家统一命题,其余科目为学校自命题。
五、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报名前应按照教育部规定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同时要符合我校的报考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是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录取
预计2018年3月下旬开始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英语口语、专业笔试、面试等。需加试的考生,复试前应加试报考专业规定的两门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科目不及格,取消其复试资格。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并且无传染病。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学习方式
1.学制
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2.学习方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
(二)学费
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人6000元/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规定学制学习年限缴纳。
(三)助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每生每年发放11000元助学金。
按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培养和管理的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档案应放在学校管理),每生每年发放9000元助学金。
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无助学金。
(四)奖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元-20000元,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情况,按比例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覆盖面为100%。
按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培养和管理的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元-5000元。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情况,按比例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覆盖面为100%。
其他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五)其他奖励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和按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培养和管理的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对工作满一年的获奖优秀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设立百伯瑞研究生科技创新奖,每年奖励25名科技创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额度为2000元/人。另外,学校根据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给予奖励。
(六)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津贴
1.助研
导师(含校外兼职导师)按照所指导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按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培养和管理的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数进行设置,导师根据研究生助研岗位的完成情况,给予研究生助研津贴,全部完成助研岗位任务的,助研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鼓励学院和导师在学校要求的资助标准基础上提高资助水平。
2.助教和助管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七)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同时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八、培养校区及其他
(一)培养校区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
(二)招生目录中标注“▲”者为山东省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研招办
邮编:266109,联系人:王 磊,徐老师
电话/传真:0532-86080598,86080755
网址:http://grad.qau.edu.cn/
E-mail:yzb@q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