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始建于 1950 年 8 月1日,是从事海洋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发的综合性海洋科研机构,是国际海洋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所。
海洋研究所现有职工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近100人。作为中国科学院博士研究生重点培养基地,研究所设有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水产3个一级博士点、9个二级博士点和10个硕士点,并设有中国第一个海洋科学博士后流动站。
2018年海洋所秋季博士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海洋所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具体要求请咨询研究生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海洋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四)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选拔考核在本年度推免生面试中进行。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六)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研究生部和导师说明。
(七)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有关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须与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及其所在研究室的同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2日-2018年1月12日。
2.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选择“普通招考”,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海洋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拟报考博导的同意报考函。上述材料由填写人(严禁考生代写)完成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后,由考生转交至我所研究生部。;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含考生自述,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议书和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5)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7)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上述材料的模板请在我所博士招生栏“文件下载”区下载。
4.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统考方式(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1.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所自行命题。
2. 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 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
专业课一:2018年3月17日下午2:00-5:00;
专业课二:2018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
3. 初试地点: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以准考证标明的地点为准)。
注:请考生提前一天到我所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4.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请-考核”制方式
“申请-考核”制方式包括三部分:形式审核、学术审核、考核。
1.形式审核:主要检查考生报考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2.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论文评议书和学位答辩决议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3.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本网站通知。
笔试科目为:专业英语综合测试(申请-考核制外国语)、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测试(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一)、专业领域知识综合测试(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二)。
复试以各研究室为单位,遴选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通过笔试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形式以面试答辩为主。考生以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PPT)进行口头报告。考核小组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内容,并在上述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的博士培养潜力。
五、体格检查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所教育委员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对统考考生将以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申请-考核”制考生,将依据考核的总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1.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即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时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admission.ucas.ac.cn) 或我所网站查阅专业目录等信息。
3.因考生报考多家单位、造成重复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532-82898652
部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生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南海路七号
邮政编码:266071 电子邮箱:yjsb@qdio.ac.cn
网址: http://www.qdio.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