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学生认真阅读《上海政法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选课指南》。
二、选课时间:
第一轮:2018年4月28日(周六)12:00~2018年5月2日(周三)22:00。本轮选课不可跨年级跨专业,即不开放“主修(可跨年级/专业)”(本轮不设人数上限,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请注意查看选课结果。)。
第二轮:2018年5月4日(周五)12:00~2018年5月8日(周二)22:00。本轮选课开放“主修(可跨年级/专业)”(第一轮选课已达人数上限的教学班不开放选课,未达人数上限的教学班不设人数上限、选课人数较少的教学班级将关闭),本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请同学们注意查看选课结果。
第三轮:2018年5月11日(周五)12:00~2018年5月15日(周二)22:00。本轮选课开放“主修(可跨年级/专业)”(所有未达人数上限的教学班均开放,设人数上限,选满为止,不筛选,选课人数较少的教学班级将关闭)。请注意查看选课结果。
三、选课须知
1.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所选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必须是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内规定的课程。有严格先修课程要求的,应先选修先修课程,再选后续课程。部分2015级学生尚未选修公共基础课《形势政策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4》,请于毕业前务必完成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学位课所有课程的修读,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2.因同一专业不同年级的教学计划安排课程不同,学生如果选择本专业其他年级的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请认真对照本年级本专业教学计划,若与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相同(即课程代码和学分一致),可以作为本年级专业的课程提前修读,若不同,不可以作为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3.因教学条件限制,英语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所有的教学班,在第一轮只对英语专业学生开放选课,未达人数上限的教学班在第二、三轮选课中对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开放选课。
4.各年级本科学生的通识选修课修读学分要求须按照各自年级专业的《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执行。学生可选修新开设的通识选修课,新开通识课程对应模块参见《通识选修课教学进程表》(附件2)。下列通识选修课因与原公共任意选修课同名,请已经取得下列公共任意选修课学分的学生勿再次选修同名通识选修课,每轮选课结束后,系统将对重复选择以下同名课程的学生进行课程删除,
附:原公共任意选修课与通识选修课同名课程
公共任意选修课 | 通识选修课 |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23E000015 | 反恐与法律 | 25E000004 | 反恐与法律 |
23E000024 | 英美法入门 | 25E000005 | 英美法入门 |
23E000012 | 合同与生活 | 25E000006 | 合同与生活 |
23E000001 | 国际礼仪 | 25E000007 | 国际礼仪 |
23H000012 | 营销心理学 | 25H000008 | 营销心理学 |
5.请同学根据自身学习基础选修双语课程。本学期开设双语课程见附件3
6.本次选课为正选,不包含重修选课,重修课程的选课安排在下学期第一周周末进行。
7.如欲选择2018级学生相关课程,需待2018-2019秋季学期开学后退补选系统开放期间完成。
8.尚未缴齐学费的同学在本次选课中将受到影响,请到学校计财处缴纳学费后方可正常选课。相关事宜请与学校计财处联系(联系人:王老师,电话:39225090)。
9.请同学们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以防在选课期间其他同学进行恶意操作。忘记密码的同学请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教务处重置密码(主教209A)。
四、选课期间计算机房开放时间:
2018年4月28日(周六:12:00-12:45)开放机房:主-217C
五、选课相关问题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5:30
电话: 39225002 办公地点:主教学楼309A
教务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