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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招收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

上海政法学院 /2013-05-16

 

一、取得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和大学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2寸照片一张。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CET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学生证属电子卡的应届本科生须出具由就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二、
复试内容为:
1)业务课笔试,具体信息为: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
030101
法学理论
综合(法经济学、经济法学)
①《法经济学》,史晋川,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②《经济法学》,倪振峰、汤玉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综合(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学)
①《公务员法教程》,张淑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②《宪法学》,韩大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③《行政学》,张永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030104
刑法学
综合(犯罪学、监狱学基础理论)
①《犯罪学》(第三版),许章润主编,2007年版,法律出版社出版;
②《监狱学基础理论》:贾洛川主编,2009年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英语听力、口语;
3)面试;
三、复试时间定在4月14---18日之间,请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做好复试准备,报到、体检、复试(面试)等工作的具体日期确定后会挂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yjsb.shupl.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
研究生部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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