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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

上海理工大学 /2013-10-2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
一、推荐名额及分布
根据我校有关文件,今年我院推免生的名额为19名(其中专业学位7名),推荐外校名额不多于2名。可推选研究生专业有8个,分别是制冷及低温工程、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热能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流体力学、化工过程机械、新能源科学与技术。每个专业录取名额至少一名,最多三名,根据综合绩点和复试成绩排序情况酌情调剂。
二、推荐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各学期修读课程累计平均绩点在3.0以上;
3. 英语国家六级(CET6)等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 在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各实践环节中能力强,成绩优良;
5. 身体健康。
此次推荐以历年学习成绩为基础,突出对免推生思想道德品质的考核,同时结合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及业务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查。在数学、物理、电子、机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大赛和节能减排大赛中获得全国、市级奖项(市级竞赛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者,可适当放宽基本推荐条件;西部志愿者、本科阶段入伍并荣立三等功以上者,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推荐评选,仅专业复试在学院进行。
三、操作办法及流程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填报志愿。本人申请后,学院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确定推免生的名单和推荐次序 ,若申请人数超过预定人数,学院将根据综合绩点(参考第5点说明)和复试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底进行调整。其中综合绩点占80%权重,复试成绩占20%权重。
2.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本科专业负责人以及思政教师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兼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和复试工作。
3.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根据综合绩点和复试成绩,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网上公示。
4. 此次推免工作由学院党总支全程监督,并接受和处理师生投诉。
5. 综合绩点由成绩累计绩点加附加绩点组成,附加绩点包括以下内容:几点说明:
(1)校级奖励绩点加0.05,部门奖励每项0.025(可累加,但最多加
0.15);  
(2)上海市级奖励绩点加0.1,0.15,0.2(三、二、一等奖;多项可
累加); 
(3) 国家级奖励绩点加0.2,0.3,0.5(三、二、一等奖;多项可累加)

(4) 各种奖学金不在绩点累加之列;
(5)上述各项累加超过0.5的,以0.5计算,市级和国家级奖励的奖
励绩点与放宽推荐条件不能同时享受。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推免生均列入毕业生就业计划,录取后即与学校签订免试就读研究生协议。
2.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的入学资格:
(1) 第四学年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等未能达到推荐条件
者;
(2) 违反校纪校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3. 准备或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学生不列入推免生范围。
4. 2014届本科生中的委培生、定向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列入推免生范围。
5. 凡违反《上海理工大学免试就读研究生协议书》约定的推免生,取消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或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资格。


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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