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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法学系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同济大学在全国解放前便设有法学院。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在原法学院老校友的关心和支持下,同济大学法律学系于1994年正式恢复,当年便开始招生法学专业本科生,至今已毕业本科生5届,就业单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均为本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和外国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法律学系恢复以来,根据同济大学的特点,积极发展城市规划和房地产等法的教学与科研;对外积极发展同欧洲法律界的联系,与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国的教授、法官及律师进行频繁的学术交流,如开国际性会议。我校法学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法学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法律实际工作者和教研人员,为国家机关、高校、内外资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输送大量人才。

  二、教学机构及课程设置

  法律系现设有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点一个,法理学、民法学和国际经济法三个硕士点的申报工作已经完成,计划2004年开始招生。法律系设有两个教研室:

  (一)理论法学教研室。主要从事法学理论课程教学研究工作开设主要课程有: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行政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港澳台法、欧盟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司法文书、法学概论、法律基础等课程。

  (二)专业法学教研室。主要从事法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研究工作。开设主要课程有: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中国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专业英语、金融法、海商法、外国民商法。此外还有模拟法庭、刑案旁听、司法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课程。

  法律系和本市有关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律师事务所共建了法律实践基地,足以保证我系各年级学生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司法实习课目。

  三、师资及任务

  同济大学法律系现有教师32名,其中正教授4名、副教授10名、其他都是讲师,学历大多在硕士以上,其中博士6名。教师中具有执业律师资格的有16名。

  法律系教师承担了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本科生法学基础课和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几年来,法律系全体教师不仅出色地完成教学任务,并且在科研上取得喜人的成绩,主编和参编了多部专著、教材以及撰写大量专业论文、在国内法学界有较大的影响。

  法律系全体教师决心在学校和学院等各级领导的指导下,为进一步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培养社会主义法律人材,在教学和科研上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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