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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通知_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5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的文件要求,定于2018年3月至7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时间

2018年3月-7月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其他往届参赛作品皆可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大赛流程

(一)报名(2018330日至518日)

所有参赛团队皆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线上报名。

针对已经有基础的参赛项目或优秀项目,各学院、部门可在团队线上报名的同时,采用线下推荐的形式推荐至教务处。请各学院、部门于518日前择优推荐优秀的“互联网+”参赛项目并排序(学院、部门推荐项目列表见附件1)。

(二)校内预选(2018518日至61日)

学校对报名项目组织校内预选赛。

将以多种形式对在校学生项目进行校内培育及遴选,按照市级组委会给定名额选定若干优秀项目,参加上海市复赛,请积极报名。学院推荐项目将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

(三)上海市比赛阶段

1.市级复赛(2018年6月上旬)

6月上旬,市赛组委会参照大赛评审规则,组织市级复赛,评选出主赛道和“青年红色逐梦之旅”专项赛道的优胜奖、铜奖和银奖,以及两个赛道晋级市级决赛的项目。

2.暑期训练营(2018年7月上旬)

大赛组委会原则上针对晋级市赛决赛项目,于7月上旬以封闭式集中创业培训形式组织暑期训练营。封闭式集中创业培训将邀请专家团队,与项目成员共同分享创业经验,并围绕创业计划、商业模式、团队协作、成长潜力等模块,提升项目创业质量。

3.市级决赛(2018年7月上旬)

晋级决赛项目将以路演形式进行现场答辩和评审,决选出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道的金奖,并进行颁奖典礼。按照国赛分配名额,市赛将选拔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道部分获奖项目等作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六、政策支持

教务处将对所有推荐至上海市入围赛的参赛在校生,依据《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工程教〔2014〕86号)文件精神,给予相应第二课堂学分。

对将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用于参赛的在校生,如推荐至上海市入围赛,可将参赛资料作为结题材料。

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市赛金奖和银奖教师的相关项目,可优先参评市级教学建设和改革类项目以及市级教学成果奖,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国赛金奖和银奖教师的相关项目,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经认定可等同于市级教学成果奖相应等级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为获奖项目举办“互联网+”金融产品推介/宣传沙龙,向获奖团队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维护信用的意识;了解建行普惠金融的系列服务举措:从优惠便捷的开户产品套餐,到全流程电子渠道自助操作的信用贷款“小微快贷”,以及引入政府补偿、金额更高的微贷通、科技履约贷、担保基金贷等产品。横向可贯穿企业生命全周期,纵向能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大赛帮助获奖项目对接天使基金资助;提供创业扶持,对接投融资平台,落户孵化基地及办公场地免费使用等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腾讯云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七、各项说明

请各学院、部门积极宣传组织本次大赛,力争我校参与学生数达到全校在校生数的5%。

各参赛队在线上报名时,需提交项目简介。项目展示用PPT、项目视频将主要作为校级遴选的依据。创业计划书可之后经辅导提交。创业计划书及PPT可参看“商业计划书PPT模板”(见附件3)。

大赛报名将以网上报名作为本次参赛报名依据。学校将用校级账号对各参赛项目进行审核和报送工作。

所有在校生的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和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皆需进行报名参赛,利用大赛平台作为企业宣传、融资、展示的渠道之一。
附件: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

2.学院、部门推荐表.docx

3.大赛项目商业计划书PPT模板.pdf
教务处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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