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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_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5

各有关学院:

按照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的通知,根据《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现已启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结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

1.结项项目为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不接受延期申请。

2.如不能按时结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并追回该项目经费。

二、报送时间

校内报送结项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20日(周二)15: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材料

1. 最终成果材料7套,需隐去单位和姓名,并装订成册。

2. 《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

3.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2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7份,其中5份交鉴定专家审核)。

4.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项目实际,在《经费预算表》的基础上制定《经费决算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审核、签章。

5.《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

6.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须刻光盘3份,用于留档保存。

四、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于2018年2月20日(周二)15:00前,统一将本部门的结项材料,及其电子版,送交科研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崔开昌、陈萦

电话:67791498、67874102

E-mail:kaichangcui@sues.edu.cn
科研处

2018年1月20日




附件1: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决算表.docx

附件2:2016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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