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已经正式发布,请各学院(部)、机关处室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二、今年将实行限额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四、请申请人于2月24日(周六)12:00前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并将书面材料报送至规划处(行政楼203),其中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活页5份。课题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本请发到学校云盘/全校文档库/发展规划处/下载专区/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材料中。
六、具体申报要求、课题指南和申报书模板等详情请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卓繁 电话:67791226
发展规划处
2018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