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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_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5

各学院、部、中心:

“曙光计划”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上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20多年来,“曙光计划”已经成为上海高校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品牌。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学院推荐“曙光计划”项目过程要公开、透明,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院要认真审查申报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原则上一个学院限申报一项,高峰高原学科可申报一项。

四、“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今年限报2项。如以往已申报过曙光计划项目(由学院推荐至学校),申报书后需另附申报说明,主要包括:1、对于提升自身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做出哪些措施;2、距上次申报,分年度分类别列出新增成果。

五、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请项目申请人根据曙光计划评分标准(附件4)准备PPT。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均初定为2017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要求:PPT,约10分钟/人。

六、截止时间

请科研秘书于2017年5月18日13:00前提交预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

请科研秘书于2017年5月22日15:00前将申请书(附件2)一式6份,连同汇总表(附件3),报送科研处;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msxingchenchen@126.com。
附件:

附件1_部门预申报表.xls

附件2_曙光计划申报书(2014版).doc

附件3_部门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_曙光评分细则.doc



联系人:邢晨晨

联系电话:67791237

科研处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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