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江区科委的通知,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各项举措,根据《松江区软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2017年松江区软科学项目研究指南》,现公开征集2017年度松江区软课题研究项目。
一、征集范围
详见《2017年松江区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资格
1、立项资助项目主要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承担区科委相关课题未完成的,不得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三、关于课题经费使用的说明
依据《松江区软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软课题项目经费管理参照市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经费是指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科研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
(一)设备费: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器件、试剂等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差旅费: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国内)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费: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
(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七)劳务费: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因课题需要引进的人才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
(八)专家咨询费: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费用: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申报人《软课题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填写一式3份、部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连同电子版,送交科研处。校内申报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3日(周二)下午16:30。松江区科委将于6月份公布立项课题;课题负责人于9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成果;松江区科委于10月底前确定课题研究成果等次,划拨课题经费。
特此通知。
联系人:崔开昌、陈萦
联系电话:67791498、67874102
邮箱:kaichangcui@sues.edu.cn
附件1:2017年松江区软科学项目研究指南
附件2:软课题项目计划任务书
附件3:部门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5月12日
![](http://www.sues.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
![](http://www.sues.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
![](http://www.sues.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xls.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