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生:
接学校通知,我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正式启动了。优秀毕业生分为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我研究生部按照《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和《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暂行)》(见附件),主要考核学习情况、科研情况、艺术实践获奖情况,参加研究生集体生活和承担学生工作情况等方面。
请同学们对照条件,自行下载《上海戏剧学院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自行申报。请将申请表发送至研究生部公共邮箱sxyjsjxj@126.com。并将申请表纸质版、相关证书、期刊等书面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务必交至仲彝楼101学工部 干舒萍老师,申请表务必如实填写,如有不真实信息则予取消参评资格。
申报日期截止3月23日(周五)下午三点(电子版与书面材料),过期不候。请大家务必注意时间节点。
以下同学不具备参评资格:
1、实践学分不满2分者。
2、在职、定向生。
3、延期毕业学生(包含2018年7月无法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学生)。
4、在研究生期间未获得过两次奖学金者。
注:
1、所有获奖情况和科研情况均指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情况(新生奖学金不在申报范围内、非定向博士生只能申报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奖不在申报范围之内)。研究生入学之前的奖项不予考虑。
2、根据(沪教委学〔2014〕12号)文件精神,对预征入伍、自愿赴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选上海市市优秀毕业生。
附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评选高校优秀毕业生是对广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评选表彰的激励机制,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文化艺术人才。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政策和做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
凡我校全日制在籍的本科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为评选对象。
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的5%,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按上海市教委的要求执行。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l、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道德品质优良,热心为集体服务,尊重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能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能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本科生在校期间不同学年度获得两次及以上奖学金者,不含新生奖学金、外语学习单项奖、综合素质测评优异奖、集体奖学金。
6、本科生评选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必须获得一次校级个人一等奖学金或者一次市级奖学金或者校级个人荣誉称号,市级奖项及校级荣誉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上海艺术人才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7、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办法详见《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优秀毕业生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一般在大四学年,学工部根据上海市教委的相关通知精神确定每年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及人数。
2、评选优秀毕业生应采取推荐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先以院系为单位推荐,并将推荐的名单在院系公示3天,再由学工部、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部、招就办和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后,报分管领导、上海市教委批准。
四、经评审、公示通过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证书;经市教委批准通过的优秀毕业生,由市教委授予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证书,并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五、本条例解释权归学工部。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分标准(暂行)
项目类别 | 项目 序号 | 项目内容 | 备注 | ||
思想品行 | 1 | 全国优秀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 | 同一批获奖者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 ||
2 | 市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
3 |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
4 | 校优秀团员干部(2014年称谓改为优秀学生) | ||||
奖学金 获得情况 | 5 | 获得国家奖学金 | | ||
6 | 获得特等奖学金 | ||||
7 | 获得一等奖学金 | ||||
8 | 获得二等奖学金 | ||||
9 | 获得三等奖学金 | ||||
学术创造(自2017年8月至今且未参加过2016-2017学年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 10 | MFA | 艺术创作国际级一/二/三等奖 | 主创 | 申报最有代表性的奖项,数量不得超过三项 |
11 | 艺术创作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主创 | |||
12 | 艺术创作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 主创 | |||
13 | 艺术创作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主创 | |||
14 | 艺术创作校级一/二/三等奖 | 主创 | |||
15 | 博士和MA | 发表C刊收录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申报最有代表性的论文,数量不得超过三项 | |
16 | 北大核心期刊发表文章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
17 | 一般核心期刊发表文章 | 除指导教师外的第一作者 | |||
18 | 一般学术期刊发表文章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
实践学分 | 单项奖一/二/三等奖 | | | ||
学生评审 | | | | ||
老师评审 | | | |
候选人答辩时间为3月30日(具体时间待定),紫藤庐,举行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本次评选,我们依旧沿用自我阐述、公众投票的方式!当场唱票!评选活动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抽取学生代表进行投票,具体人员另行通知。一旦发现有违反评选公平公正的行为,经举报调查确证后,即取消候选人评优资格。
本评分标准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申请表
下载文件:上海戏剧学院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