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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计划】关于申报2018年研究生创新计划的通知_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8-05-05

为了鼓励研究生潜心钻研,培育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支持研究生产学研相结合的艺术实践活动,资助研究生国内外访学和学术活动,研究生部将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含MA、全日制MFA、非全日制MFA、在规定学制内博士生)
  2.项目的申请人可以是研究生个人,也可以是研究生团队。一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交叉申请。作为项目负责人,上一年度创新计划未结项的,不可申请。原则上,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多获批一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3.申请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须提交论文研究综述。  


二、项目分类
  Ⅰ类,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主要针对支持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和博士生,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高、意义重大的研究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资助研究生参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内外访学、参加学术会议等。有意申报该类别的硕士生可提交申请及研究综述,博士生申请需已通过开题。(主要适用于博士、MA)
  Ⅱ类,产学研艺术实践项目(含话剧、微电影、画展等多种形式)。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高的艺术实践作品和国内外访学交流。如项目在校外公演,优先考虑立项资助(主要适用于MFA)
  注:所申报项目须与申报者所学专业方向相关。

三、项目申报原则
1、MA同学主要以申报优秀论文培育项目为主,MFA同学主要申报方向为产学研艺术实践项目。
2、鼓励MA和MFA同学交叉合作,共同搭建学习实践平台,提高学术探究和实践能力。
3、申报产学研艺术实践项目,团队中须含有各个方向的同学,且一位同学至多出现在两个团队中。同时,团队成员资料应真实,不得虚假填报团队成员资料,如有发现,将影响日后资助额度。
4、所有项目须在2018年12月结项,如在期限内未结项者,后续经费自动取消,研究生部将不再接受相关延期申请。获批优秀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的须在当年结项时提交论文初稿,次年通过论文答辩递交论文终稿和相关发表的论文。

四、结项要求
1、获批Ⅰ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核心期刊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受资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成果和发表论文须标注“2018 年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成果”字样。
2、结项评审(2018年12月):根据经费使用情况和作品完成情况进行结项,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PPT答辩。结项合格后,研究生部拨付剩余经费。
3、其他结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4、项目结项后,学校有权推荐资助项目至各类高校及学科竞赛进行校内外展示和评奖。

五、申请流程及要求
1、Ⅰ类、Ⅱ类需填写文件包中《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1)批准立项编号不用填写。
  (2)务必确保申请项目类别准确,学位论文类、产学研艺术实践类均有不同的侧重。
  (3)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相关信息应填写完整,两份均须导师签字。
2、视申报人数,研究生部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进入项目答辩名单者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后需准备10分钟PPT陈述,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正式资助名单及资助额度;项目立项后,按照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研究生部拨付资助经费的20%即启动经费至项目申请人的建行卡。
3、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当留存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发票,抬头为“上海戏剧学院”,报销规定以财务处最新通知为准。
4、有意申请的同学于3月26前将项目申报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部公共邮箱:sxyjsb@126.com(邮件名称为“创新计划项目类别+姓名”),纸质版须导师签字(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部311室。


下载文件: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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