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复试学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能力评估,经我院复试小组会讨论,确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现公示如下:
孙旗 女 李鑫 男
汤 男 邹旭 男
何 女 田薇 女
公示期自即日始10个工作日,即4月11日- 4月24日,凡对上述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海化工研究院纪律检查室反映。
联系地点: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 下午4:30
联系电话:021-52804345,王凌霄老师
依据复试学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能力评估,经我院复试小组会讨论,确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现公示如下:
孙旗 女 李鑫 男
汤 男 邹旭 男
何 女 田薇 女
公示期自即日始10个工作日,即4月11日- 4月24日,凡对上述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海化工研究院纪律检查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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