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交大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法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14年报考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最低复试线为:
全日制非在职初试外语成绩≥55分,法学基础成绩≥70分;
同等学力在职初试外语成绩≥60分,法学基础成绩≥70分
我院根据报考考生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指标数与复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报考各学科的复试考生名单。
一、复试资格考生(准考证号最后四位)
2539 |
2623 |
2515 |
2514 |
2553 |
2614 |
2504 |
2629 |
2605 |
2559 |
2523 |
2600 |
2620 |
2579 |
2564 |
2544 |
2538 |
2547 |
|
|
硕博连读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二、复试要求、时间、地点
1、复试要求
在复试前由学院对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考生需要提供:
(1)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
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c.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4)《考生报名登记表》(网报打印)、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两封推荐信(密封签字)、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
(5)报考在职博士考生需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
2、复试安排
考查内容
|
时间
|
地点
|
报考学科
|
资格审查
|
4月23日上午8:00
|
徐汇校区法学楼315
|
/
|
专业课二
笔试
|
4月23日上午
9:00-10:30
|
徐汇校区法学楼202
|
/
|
综合复试
|
4月23日13:00
|
徐汇校区法学楼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4月23日11:00
|
徐汇校区法学楼315
|
法学理论
|
|
4月23日13:30
|
徐汇校区法学楼203
|
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
|
4月23日13:30
|
徐汇校区法学楼204
|
国际法、诉讼法
|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总分300分,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课二考试100分,主要考察本学科专业知识;面试成绩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专业知识40分,主要是对专业知识考核的内容。导师综合评价60分,导师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并给出综合的书面评价。
复试小组将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复试办法进行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须认真审阅考生现场提交的报考登记表、两封专家推荐信、硕士生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现场独立评分,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面试)表》和《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导师综合评价)表》。
四、体检安排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徐汇校区:4月20日;闵行校区:4月21日-25日。请关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法学院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给各位复试考生,请复试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发电子邮件至yyuan@sjtu.edu.cn或致电02162934340确认参加复试。
凯原法学院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