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14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资格
| 报考类别 | 外语 | 政治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法学硕士 | 55 | 50 | 90 | 90 | 395 | 
| 法学硕士(单考) | 40 | 50 | 80 | 80 | 300 | 
| 法学硕士(少民骨干) | 40 | 50 | 60 | 60 | 245 | 
凡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法学硕士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地点
| 复试内容 | 复试分组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 笔试 | 法学硕士 | 3月21日   08:30—09:30 | 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 202教室 |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考生须带材料请看下面的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 
| 法学硕士    (单考) | 3月21日13:15-13:45 | 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 205会议室 | ||
| 面试 | 法学硕士 | 3月21日   09:35 | 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   202教室 | |
| 法学硕士    (单考) | 3月21日   13:50 | 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 205会议室 | ||
| 英语听力测试 | 全体复试考生 | 3月23日,学校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请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 ||
三、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审查时间
法学硕士:3月21日08:00—08:25;地点: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202会议室;
法学硕士(单考):3月21日12:45—13:10;地点: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205会议室。
2、复试考生须携带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英语CET4、6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本科成绩大表;
(5)历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历验证程序,均需原件、复印件;
(6)应届生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均需原件、复印件;
(7)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均需原件、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结业生、大专生,需大专毕业两年,另需提交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八门本科专业课成绩);
(9)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我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3、笔试为闭卷,重点考察考生对中英文法律材料的理解、提炼和分析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面试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与社会实践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四、体检安排
我院体检时间为3月22日,地点徐汇校区校医院,详情请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体检表格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法学院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给各位复试考生,请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发电子邮件至luoyunsjtu@126.com,确认收到本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邮件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报考类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等)、是否参加面试(此点在邮件内容中需再次进行确认)。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021-62934400    联系人:骆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1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