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要求
复试实行差额录取原则。凡被确定前来我院参加复试的同学,均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申请材料中如还缺少下述材料的,请前来面试时携带补齐,否则将影响录取。
1、本科学习的成绩大表原件(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2、校教务处开具的专业排名证明原件(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院系开具的外推的推免生证明原件(加盖院系公章);
4、本科学习期间各类获奖材料复印件;
5、外语六级证书原件。
二、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及复试形式
法学硕士(按学校首字母排序) :
序号 | 姓名 | 本科院校 | 复试时间、地点 | 复试形式 |
参加凯原第三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获得A等证书且在9月21日前已进行网报并提交所有规定纸质材料的学员 | 根据夏令营的有关规定无需参加此次复试,但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齐全和准确,否则将会影响最终的录取 | |||
1 | 雷雨晴 | 重庆大学 | 9月29日(周日) 08:00—08:20材料补交08:30—09:30 笔试 09:40 面试 徐汇法学楼103 |
复试(含笔试、面试,有英文考核)。复试满分为200分,120分以下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
2 | 房慧颖 | 华东政法大学 | ||
3 | 施艺 | 华东政法大学 | ||
4 | 莫韵莎 | 华南理工大学 | ||
5 | 顾婷 | 南京大学 | ||
6 | 王寒 | 南京大学 | ||
7 | 吴丹 | 山东大学 | ||
8 | 杨旭 | 武汉大学 | ||
9 | 张方舟 | 武汉大学 | ||
10 | 陈末 | 厦门大学 | ||
11 | 刘维 | 厦门大学 | ||
12 | 刘通 | 中国人民大学 | ||
13 | 戴琪 | 中国政法大学 | ||
14 | 胡逸 | 中南大学 | ||
15 | 尚馨芳 | 中山大学 |
三、注意事项
需要补交外推证明的同学请带好盖有学校印章的表格,在复试之前交到法学楼102教务办骆老师处。
请看到此通知后,于9月27日前回复本人是否确定参加复试至邮箱:luoyunsjtu@126.com ,逾期未回复邮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机会。
联系方式: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102教务办
联系电话:021-62934400
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
201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