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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招收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 /2013-10-26

 根据上海交大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法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13年报考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最低复试线为:初试总成绩≥130分,外语成绩≥55分,法学基础成绩≥55。我院根据报考各学科的考生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指标数与复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报考各学科的复试考生名单。

 
一、复试资格考生(准考证号最后四位)
5227
5219
5087
5073
5068
5116
5221
5076
5086
5096
5069
5207
5124
5107
5208
5204
5205
5065
 
二、复试要求、时间、地点
1、复试要求
在复试前由学院对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考生需要提供:
(1)准考证、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验证报告
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进行学历验证。
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c.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
(3)考生报名登记表(网报打印)、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两封推荐信、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和所报考学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4)报考在职博士考生需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
 
2、复试安排
考查内容
时间
地点
报考学科
资格审查
4月17日上午8:00
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多媒体二
/
专业课笔试
4月17日上午9:00-10:30
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多媒体一
/
综合复试(面试、专业知识、导师综合评价)
4月17日上午11:00
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402
宪法学行政法学
4月17日下午13:00
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402
诉讼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
4月17日下午13:30
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203
刑法、国际法、民商法
4月17日下午13:30
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401
法理学
4月17日下午13:30
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305
经济法学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总分300,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课考试100,主要考察本学科专业知识;面试成绩100,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等;科研成果40,主要考察考生已经发表或者被录用的科研成果的质与量;导师综合评价60
 
复试小组将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复试办法进行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须认真审阅考生现场提交的报考登记表、两封专家推荐信、硕士生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现场独立评分,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面试)表》和《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导师综合评价)表》。
 
四、体检安排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
体检时间已定,具体信息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http://yzb.sjtu.edu.cn/news/newShow.ahtml?id=16364
考生须提前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上本人照片。
 
法学院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给各位复试考生,请复试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发电子邮件至yyuan@sjtu.edu.cn或致电02134207182确认参加复试
 
凯原法学院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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