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
根据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初试专业综合、英语两科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90分(含19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含50分)者,以总分排序,从高至低确定复试人选。
凡达到以上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分组情况参见附件。
二、复试时间、地点
(一)政治考试
1、时间:2013年1月13日上午09:00—11:00
2、地点: 上海交大徐汇校区工程馆315教室(政治理论考试分组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综合面试
1、时间:2013年1月9日上午08:30—11:30
2、地点:上海交大闵行校区凯原法学院一楼贵宾室、203、305、401、402、419教室(综合面试分组名单详见附件二)
(三)具体安排:
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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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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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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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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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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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复试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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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周日)
09:00 - 11:00 |
徐汇校区工程馆3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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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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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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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周三)0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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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一楼贵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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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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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周三)0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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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20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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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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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周三)0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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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3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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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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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周三)0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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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4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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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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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周三)0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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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40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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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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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周三)0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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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419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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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休息室 闵行校区法学楼多媒体教室一、多媒体教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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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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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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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周三)
08:3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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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多媒体教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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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及所需文具用品等。
三、考生材料审核
1、时间:1月9日 08:30—09:00
2、地点:闵行校区法学楼多媒体教室一、多媒体教室二。
3、复试考生需携带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表
考生需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填写的内容,由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注:考生如有以下情况者,一律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
2、提供虚假信息
3、未通过资格审查
2、提供虚假信息
3、未通过资格审查
四、 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照附件的分组及分组中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政治理论考试分数不计入总分,但须达到及格及以上分数,否则不予录取。
2、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总成绩录取。
3、严格按照学校和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特别提醒
本院恕不另行邮寄书面复试通知给各位复试考生,请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发电子邮件至luoyunsjtu@yahoo.com.cn确认收到本通知并参加复试。为便于甄别,请按照“准考证号+姓名”形式编辑邮件主题。
法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
徐汇校区:021-62932350(蒋老师)
闵行校区:021-34204983(骆老师)
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
201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