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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赵绘宇老师介绍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9-27

赵绘宇 讲师

  zhaohy723@sjtu.edu.cn

上海市华山路 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200030
教育背景
2001-2004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环境法专业,法学博士研究生
1998-2001年,郑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
1992-1996年,河南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国际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04年7月至今,任教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
1996年8月-1998年8月,豫新(新加坡)国际河南有限公司,职员。

科研项目
1.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年度立法研究项目)。(报告执笔人) |
2.国际环境资源法的理论、实践及我国对国际环境资源法的应用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1年度重大研究项目)。(主要参与人)
开设课程
承担法学院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程有:自然资源法规、自然环境保护与管理法专题等。

学术成果:
著作类
1.作为编委参与王曦教授等主持的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1卷,法律出版社的翻译工作,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
2.参与王曦教授主编:国际环境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3.作为编委参与王曦教授等主持的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

论文类
1.论環境资源法在中国新型工业化中的作用. 赵绘宇,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2卷 ,法律出版社,2004年。
2. 论我国技术创新生态化的法律制度安排,王曦、赵绘宇,当代法学,2004年第5期。
3. 试析WTO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关系及加入WTO后我国的环境法律应对,赵绘宇,郑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1期。
4. 中国における生態系サービス地域(ESZs)の保護と再生(中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重建),王曦、赵绘宇,环境と公害(日本)(季刊),VOL.33 NO. WINTER 2004。
5. 完善和规范我国价格管理法律体系刍议,赵绘宇,贵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年第6期。 |
6. 生态功能保护区条例立法调研报告,赵绘宇执笔,2001年12月。
7. 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条例(送审稿),赵绘宇执笔,2003年9月提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讨论。
8 (译),赵绘宇译,王曦、唐双娥校,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
9 法律革命中的法律移植与法文化移植,赵绘宇、肖彦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

学术活动:
1.2004年11月8日至10日,出席题为"有关知识产权、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对话"。这次对话由贸易和可持续发展国际中心(ICTSD)、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香港大学以及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IDRC)共同举办,在议题"为公共利益进行研发的激励机制"中,作了关于"中国目前有关生态环境的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思路"的发言,并且同时介绍了部分中国学者对全球化下知识产权合理的立场。

2.参与国家重要立法项目。在博士生在校期间,与博士生导师共同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重要立法项目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项目,与总局生态处同志一起调研内蒙、江西、陕西等省生态状况,独立起草一系列立法项目所需报告及草案等,并参加环境保护总局工作汇报会、全国生态保护项目工作会议等,工作能力获得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领导的认可和表扬。

3.曾于2002年10月-2003年1月,在本人博士生导师的授权下,任美国教授Lawrence Watters一个学期的助教。

4.参与国际交流,在武汉大学期间接待了包括:IUCN环境法委员会官员、加拿大环境法专家Prof. Grandbois Maryse;美国国际环境法专家Prof. Lawrence Watters;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环境法专家Nicola Franklin、Ben Boer、Dr Ian Hannam等多国学者、官员。

5.参与日本第22届日本环境会议滋贺大会,其所投稿件进行大会发言。

6.参加数届环境资源法学年会,投稿、参与发言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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