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50年5月,是一所历史悠久、集科研与教育为一体的国内外著名综合性研究机构,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的有机化学研究中心。
我所的科研从开展抗生素和高分子化学的研究起步,六十多年来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在有机化学基础研究、有机化学交叉学科研究、工业生产关键过 程和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化学工业、特种材料、药物工业等方面均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我所先后产生了14位中国科学院院士;获国家自然科 学一等奖3项,二等奖17项;获授权专利660多项(其中国外专利23项),发表学术论文10400多篇。我所将继承发扬老一辈科学家业已创立的光荣传统 和科学精神,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学前沿,研究解决经济增长、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化学问题,努力建成世界有 机化学的重要研究基地、中国有机化学的研究中心和培养一流有机化学家的摇篮。
我所现拥有一支学术造诣较深的导师队伍,有领军科学研究工作的一 批年轻科学家。目前有中国科学院院士9人,高级专业人员260人,入选****14人,其中青年千人12人,入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31人,获国家杰出青 年科学基金22人,在岗导师94人(含海外和沪港导师)。研究领域主要围绕解决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新材料等领域的基本有机化学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 以有机化学为主导的“化学生物学、化学转化方法学、软物质创制科学”三大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现有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三个院重点 实验室:生命有机国家重点实验室、金属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氟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有机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 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组装化学重点实验室。拥有一流的实验条件,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创新的科研工作环境,以及有机化合物的分离分析、定性定量分析的研究和测试 平台。图书馆拥有齐全的化学学科图书、期刊、专业数据库系统,并能提供丰富的化学信息资源和文献检索服务。目前我所在学研究生450名,自1999年开始 评选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我所入选10篇。自1989年启动的院长奖学金评选,我所共有69名研究生获优秀奖,20名获院长奖学金特别奖。
2016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78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人,拟招收推荐免试生65名,具体招生名额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欢迎全国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我所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能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与我所研究生部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推免生应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并按照我所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所有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等手续。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自今年起考生我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录取当年9月1日 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 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 人员确认。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地规定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或院系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均执行一区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7)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研究所或院系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6.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所研究生部负责通知。
五、复试
1. 复试由我所研究生部组织,在所内进行。
2.我所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所在复试前确定。
3. 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在我所网页上向考生公布。
4. 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6.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加试科目至少为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还将根据情况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生。
我所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调剂
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学制
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第1年在指定高校集中培训。
十、收费及待遇
我所按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标准收费。2016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我所公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毕业硕士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十二、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少数名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三、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四、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查阅我所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我所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上海市零陵路345号
邮 编:200032
部 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人:马利
电 话:021-54925239
网 址:http://www.sioc.ac.cn/
E-mail:zhaosheng@sio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