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3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5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招生对象为符合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规培报名资格要求及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原则上不得报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推免生报考:除以上条件外,须符合考生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获得推免资格。
三、报名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流程、缴费及现场确认具体参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毕业生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报名时间:
(1)2018年9月22日,学信网开通注册,考生可登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2)2018年9月28日-29日,填写报考志愿。报考我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9月29日晚24:00。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参考我校2019年招收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推免生可填报三个平行志愿,我校将优先通知系统显示最先填报的志愿进行复试,一志愿复试未录取的再进行调剂复试。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19年6月中下旬按所填写的通讯地址通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考生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的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校考生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1,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的报考点见各省市相关通知。
四、初试日期
2018年12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初试地点
详见所在报名点通知。
六、研究生复试与住院医师招录(含推荐免试生)
同时进行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研究生复试的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临床医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对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的考核。考试形式为口试、笔试、临床技能操作等,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培训基地医院确定。
1、复试时间
统考生复试时间:2019年4月(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通知)。
推免生复试时间:2018年9月30日-10月12日。
2、复试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含本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等);
(2)身份证、学生证、外国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盖章原件);
(4)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完整并盖章后的《政治审查表》(见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复试合格后交至学校研招办)。
3、复试流程
(1)统考生复试流程: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第七部分“复试”部分。
(2)推免生复试流程: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五部分“复试及录取”章节。
4.体检、政审:复试合格者,凭“复试合格证明”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表”、并提交《政治审查表》;凭“体检表”按时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招录。根据初试成绩、住院医师招录情况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录取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且符合我校学术学位专业调剂要求者,可自愿调剂到学术学位,也可自行联系其他高校进行调剂。
录取后,考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同时与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为中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将按照专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培养,完成有关研究生培养计划且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培养方式、学制、修读年限
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培养,学制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其研究生学籍将自动取消。
九、学费
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取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体检、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推免生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
4.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者;
5.拟录取为中医专业学位推免生,因各种原因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者;
6.推免生因各种原因,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十一、其它
1.凡在专业目录中未注明不接收推免生的导师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报考。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见上海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shwshr.com/DoctorZyysZcjd.html)。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4.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等信息,可在我校网站查阅。
5.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6.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7.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www.shutcm.com/shutcm/yjsy/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导师网网址:http://tutor.eol.cn/web/school/index?school_id=87
十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招生咨询电话: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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