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145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报考条件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
(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6.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委培生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复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8. 2014年起,试行优秀硕士推荐免初试政策,我校优秀7年制硕士、进入我校博士育苗计划的优秀硕士可申请推荐免试读博,资格要求、名额、申请程序等另见校学生处相关通知和研究生院相关文件。
9. 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四、报考专业、导师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手续和缴费
1.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至22日。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网报完成后打印一份报名表,在2014年12月22日前邮寄至我办(以邮戳为准);并同时邮寄两名专家推荐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2.报考费:经邮局汇款报考费250元(材料不齐或材料审核不合格不准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汇款请寄: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不要写个人姓名)收,注
3.网报信息和以上材料及报考费全部收齐者为正式报名,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在博士网报系统中显示“已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逾期审核不合格由考生本人自负。准考证于考前1天凭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4.另于复试时需提交以下审核材料:
(1)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应届生暂无学位论文和答辩评议书可提供论文大摘要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在2015年3月7-8日进行,考试地点在校教学楼内,详见准考证。
2.复试:在2015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公示的“研究生复试条例”。业务课复试科目详细可向二级学院教办咨询。
报考临床医学院的考生,从2012年起均需在复试时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有关临床技能考核的内容近期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并做好充分准备。
七、体格检查:体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八、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后进行政治审查。
九、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15年6月底以挂号信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学制:3年。
十一、学费:按照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上海中医药大学网址:www.shutcm.com
地 址: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1200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322530,021-51322738
传 真:021-51322530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