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5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格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医药学类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或获得相当于内地医药学类大专学历后经三年以上工作时间(从同等学力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可按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者初试合格,复试时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1.考生按照个人意愿就近选择四个报考点的其中一个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要求参见各报考点通知或公告。
2.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学位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的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六)报考费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其他报考有关事宜详见报考点的公告。
二、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报名表时请写明报考学院、专业、导师(如报名表无本栏,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联系方式请务必同时留内地联系方式。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 初试科目:共三门。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
1.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任选一门,满分值为100分。
2.综合卷:满分为150分。综合卷名称及考试科目如下:
(1)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2)西医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3)中药综合: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4)西药综合: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3.专业基础卷:满分为150分。专业基础卷考试科目如下:
(1)中医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任选一门;
(2)中西医结合专业:生理学、病理学任选一门;
(3)药学专业:中药学、分析化学任选一门。
(二)复试科目: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有专业课、外语口语与能力测试等。复试一般以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12日,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复试时间及要求:2015年5月上旬前进行(具体时间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有专业课、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复试一般以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条例”。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学校函寄给考生本人。
五、学制
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六、学费及奖学金
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入学后可申请相关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要求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港澳侨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及“上海中医药大学港澳侨台湾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七、入学报到
新生于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和综合复查,如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合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医学硕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导师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shutcm/yjsy/
导师网网址:http://lib.shutcm.edu.cn/daoshi/index.aspx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