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面向军队和地方招收医学、理学、管理学等三个学科门类的博士研究生。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一、招生计划和对象
军队计划 由总政治部下达,共145名,其中学术学位109名,专业学位36名。招生对象为现役军人,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硕士生两类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总部下达的通知为准,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
地方计划 由总参谋部和教育部联合下达,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招生对象为非军人考生。2015年具体招生人数待教育部招生计划下达我校后即刻公布,敬请留意。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2.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获得硕士学位)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军队计划博士生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报考地方计划博士生招生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两名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军队在职干部考生报考按师(旅)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核准、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的程序进行,由师(旅)级单位干部部门开具介绍信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第二军医大学的文职人员及军队计划非定向应届硕士生报考的,须经第二军医大学政治部干部处批准。
6.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对执业医师资格不作要求。
(二)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仅限2013级我校硕士生。
2.报考专业:须与硕士专业一致。
3.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所述第1、3、4、5、6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并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科研能力考核(专业型硕士通过临床能力考核)。即满足我校对硕博连读生学位课平均成绩、科研(临床能力考核)和英语六级成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非军人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非军人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即报考地方计划的考生),考生必须具有本科学历和硕士学历,并满足其他博士报考条件。
三、报名及程序
我校博士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前经报考导师考核通过,并被报考导师推荐的,报名方有效。考核内容及方式由各培养单位、各导师自行确定。
(一)网上报名时间
(二)报名程序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第二军医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填写内容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而造成无法录取者,考生责任自负。
3.考生报名材料
除《报名登记表》以及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军队考生还需提交考生本人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复印件),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规定次序装订。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体格检查表。
2)2015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硕士生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体格检查表;在录取前须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影印件)或已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证明。
3)硕博连读(限我校2013级硕士研究生)人员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英语6级证书(复印件);体格检查表。
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录取后统一复检。
4.考生必须在
5.12月下旬网上公布博士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
6.报名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拟在
7.报名费贰佰元,可到招生处现场缴付或通过邮局汇寄(请注明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字样,收款人为“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或填写寄送《报名登记表》者,报名无效。
(四)网上报名及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一)初试
1.笔试科目:①英语(参加卫生部医学外语统考);②专业基础(详见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基础科目代码为2×××)。
2.初试时间:
3.考试地点:上海市翔殷路800号第二军医大学第一教学馆。
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科目有学校统一指定(详见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科目代码为3×××),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院系各专业组织实施。
(二)复试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查看。复试形式和内容请参照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格检查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新生于2015年8月下旬入学。
六、其他
1.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度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当年度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2.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所需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具体格式见我校《博士报名登记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区下载)。军队在职干部考生报考,未经由师(旅、团)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报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核准、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程序,造成不能参加入学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联合培养单位(单位代码为201-219)仅限招收军队在职干部考生,请军校非定向硕士生和非现役军人考生不要报考。
4.通讯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邮政编码:200433;联系电话:021—81870842、81870844;
5.其他事宜考生可登陆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http://yjszs.smmu.edu.cn。
备注:下载查看《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5年可招收地方计划博士生的专业和导师》及《博士报名登记表》请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