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前后考生须知(2015年)
一、博士复试时间为四月底至五月中旬。各学院按专业分期分批通知,考生接二级学院电话通知后,持相应证件和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二条)前往二级学院办公室或临床医学院教学办公室(或电话通知的地点)领取书面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二、考生参加复试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薄(复印件);
2.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答辩评议书(2份)复印件(须盖档案管理部门章);
应届生:有效学生证或学校提供的应届生证明;
3.硕士阶段成绩单(须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计算机证书及其他各类获奖证书; 5.个人简历。
三、考生复试后至二级学院办公室或临床医学院教学办公室听取复试结果。
四、 复试通过者由二级学院办公室或临床医学院教学办公室出具复试合格证明,考生凭“复试合格证明”至研究生院领取体检表、政审表和政审、调档通知(在职定向生 需主动告知招办并领取定向培养合同)。领取表格后先至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再将政审、调档通知和政审表带回原学校(应届生)或单位人事部门(已工作考生)或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已毕业但未工作考生)进行政审。
五、政审表填写方法:正面由考生自己填写,反面第一栏由考生原所在学校辅导员(应届生)或者人事部门(已工作考生)或居委会(已毕业但未工作考生)审核后填写并盖章,于5月底前寄研招办(政审表上必须写明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非法活动)。
六、在职定向考生需与原单位和我校签订定向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于6月底前寄研招办,一份留工作单位,一份考生自留(逾期不再办理,后果考生自负)。
七、体检地点及时间:曙光医院(东院)体检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528号曙光医院贵宾楼2楼 电话:021-20256620 20256627。地铁2号线至张江高科站下往南步行约2公里;上海中医药大学往西南约600米。体检时间:4月27日至5月15日(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上午7:30-10:00)请考生凭体检表前往体检地点参加体检(请空腹进行体检),考生需在体检表上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并张贴一寸近期证件照(黑白、彩色均可)。体检结束后体检表将由医院统一交研招办。考生体检结束后即可回去办理政审、调档等事宜,并等待录取通知书。
八、体检、政审通过后,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以挂号信形式寄送至考生网报时所留通讯地址(如需更改通讯地址,请在领取表格时在研招办登记新的通讯地址)。
九、往届毕业考生的个人档案须由原档案所在单位从机要局邮寄我校,考生自带档案一律不接收。应届毕业考生可由毕业院校整理完毕后于7月底前通过机要局邮寄至我校。
十、拟录取名单情况于5月中旬开始网上公示。
十一、2015年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奖助学金设立情况见研究生院网页。
注:其他事宜及临时变动请考生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研招办电话(021-51322530,51322738)。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