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历经20余年的发展,现已拥有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下 设九个二级专业)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三个二级博士学位点,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上海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国家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并与多所国外著 名大学签订了学生联合培养协议,拥有数十个法律实习与实践基地。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特色的优秀法律人才,探索出一条培养创新之路,近年毕业生就业情况 良好,多任职于著名律师事务所、金融企业、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家机关、知名企业等。
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 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贸区需要大量精通金融、贸易、税收、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级人才。为促进自贸区建设,培养自贸区发展所需的高级 法律人才,同时为适应财经法律领域的飞速发展,满足新时期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定于2015年7月26日至 2015年7月31日在上海举办第五届全国“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大学三年级学生招收学员并同时安排2016年推荐 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选拔结束后初步确定候选人。表现优秀的同学将有机会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名参加!
一、夏令营主题
本 期夏令营旨在:向广大学员介绍、讲授国内外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特别是自贸区财经法律理论,以适应自贸区飞速发展和建设,不断满足我国高层次财经 法律人才的需求;向广大学员展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面貌和基本情况,吸收优秀本科生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硕士研究生。
本期夏 令营与“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合并举办,由中国(上海)自贸区协同创新协同高校、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 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委、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等学者和资深实务专家授课,授课语言为中英文,教学方式为课堂讲授、专 题研讨等。
二、教学、实践活动与推荐免试日程安排
1.报到日期 2015年7月25日
2.开班典礼2015年7月26日
3.授课、实践活动与推荐生选拔2015年7月26日至31日
4.结业典礼 2015年7月31日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资格
本期夏令营拟招收学员约40人(不含本校学员名额),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2016届毕业生),具有扎实的财经法律基础;
2.本科前3 年(或前5学期)学习成绩平均绩点位列专业或年级的前15%(“985 工程”、研究生院高校或有出色科研成果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英语成绩优良,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能证明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上海财经大学夏令营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网址为:http://xly.sufe.edu.cn;
2.申请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6月10日(注册选择专业即为申请推免专业,一经选定,不能更改,请考生慎重) ;
3.申请人需填写单独的报名表(见附件,请插入一寸数码照片);
4.将附件报名表同下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email发送到:shufe_summer@126.com。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邮件主题、压缩包及文件夹名称格式均为:姓名- 学校- 年级- 2015“财经法律前沿问题”夏令营。
5.只在网上申报而未发送材料至指定邮箱者,报名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
2.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
3.其他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
7.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及各种奖励等)的扫描件。
7月25日现场报到时,录取者需携带下述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审核:
1.身份证、学生证需原件和复印件;
2.外语成绩证明(六级)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证明,需原件和复印件;
3.2015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申请表1份,由在线填报后打印生成,申请者按要求贴好照片并签字确认;
4.专家推荐信2封(可通过夏令营管理信息系统下载),需要2位副教授以上老师分别推荐,密封并由推荐老师在封口签名;
5.个人陈述1份(可通过夏令营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6.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1份,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教务部门盖章原件);
7.其他证明材料、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原件和复印件。
四、推荐免试工作
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在夏令营中进行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考核、选拔后初步确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
2. 取得推荐免试候选人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http://gs.shufe.edu.cn/Detail.aspx?ID=803&TypeID=135)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上海 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将对考生的成绩排名等报考信息审查,并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审批后方能确定拟录取资格。
五、入营及通知
录取通知将在报名截止日起十日内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law.shufe.edu.cn)公布并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通知本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六、费用
1.本期夏令营属公益办学,不收取学费,并免费提供课程材料;
2.餐饮费用由学员自理,法学院可协助学员办理临时校园卡,方便广大学员在校内餐厅用餐;
3.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4.住宿费用由学员自理,法学院可协助学员联系学校附近酒店、宾馆;
5.学员将获得一定的餐饮、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本校学员不予提供住宿和交通补贴,上海高校学员不予提供住宿补贴。
七、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21—65903408
联系邮箱:shufe_summer@126.com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5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及附录请见法学院网站:http://law.shufe.edu.cn/structure/xyggxx_172591_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