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教育部批准,自2009年起,除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统一考试外,我校将在每年秋季自行组织一次面向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招收研究生的招生考试。自主招生考试将继续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实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
现将2013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自主招收研究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自主考试招生范围仅限我校香港研究生教学点招生、培养的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学博士和企业管理博士。
二、报考条件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须事先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才可报考。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且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且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20日至8月1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yz.sufe.edu.cn)在线填写报考信息。
2.递交材料:考生须于2013年8月10日前向我校香港研究生教学点提交《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机密推荐书》(教授推荐函);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3.考试: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25日。考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地点为我校香港研究生教学点(香港德辅道西9号7楼),考试科目及内容见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对港澳台地区)》。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携带①身份证件、②准考证、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
四、录取和入学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审查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将于2013年9月15日前经省级招办审核后,分别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直接函寄考生本人。
录取名单纳入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范围。
新生于9月报到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和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学习年限为两年半,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六年。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学费标准
博士生:18万元(港币);
硕士生:12万元(港币)。
七、开班条件
工商管理硕士(MBA)最低开班人数为20人,人数不满不开班。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校本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621)65903795、65903941、65904319(fax),邮箱:yzb@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8621)65908377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8621)65907858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8621)65443058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香港教学点:香港金融管理学院,电话:(852)25811122、27394990(fax),邮箱:shufe@hkfs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