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8分以上(含168分),不另设单科最低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成绩及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以面试为主。
三、复试内容
(一)面试:
1、政治理论(通过或不通过):2012年11月8日-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精神等。(请参考胡锦涛同志《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外语听说能力(50分);
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
4、其他相关能力(50分)。
(二)背景考核(100分):
工龄、学历、各种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能力。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8:30-15:30
复试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第七教学楼4楼
五、录取
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工作年限与职务证明原件(需单位出具证明并要人事处盖章)、证明能力的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费80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6日前用邮件与MPACC中心确认。
联系电话:021-65365276、65365277 传真:021-55395965
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