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现有两个硕士研究生专业。一是经济法学,于1998年正式批准设立,主要负责人为丁邦开教授,该专业分为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和金融证券法三个研究方向,研究生毕业多到涉外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和高等学校工作。二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于2001年正式批准设立,主要负责人为王士如教授,该专业分为当代行政权力的行使与监控、港澳台行政法和科技行政法三个方向,定于2002年开始招生。
法学院现有两个硕士研究生专业。一是经济法学,于1998年正式批准设立,主要负责人为丁邦开教授,该专业分为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和金融证券法三个研究方向,研究生毕业多到涉外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和高等学校工作。二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于2001年正式批准设立,主要负责人为王士如教授,该专业分为当代行政权力的行使与监控、港澳台行政法和科技行政法三个方向,定于2002年开始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