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学院会议讨论,制定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2、复试比例原则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一)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李清伟
成员: 张秀全 刘俊敏 袁杜娟
(二)复试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胡建国
副组长:傅新华
三、2013级法律硕士复试方案
(一)招生人数
67人(含推荐免试学生4人)
(二)复试比例
1:1.2
(三)复试分数线
总分及单科成绩均依A类考生国家线。
(四)复试内容和录取排名规则
1、上海大学研究生部组织的英语笔试
笔试内容为英译汉和汉译英,考试时间为20分钟。英语笔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与否的决定性依据。
2、法学院组织的复试
(1)复试内容
研究生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部分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专业课,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和英语口语。
(2)复试各部分分数组成
研究生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各占100分;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各占50分。
3、拟录取排名规则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3*0.4
(四)复试的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8:00—11:00
报到地点:BJ203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8:00-13:30
体检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8:00-13: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笔试:4月9日14:00---16:00 DJ208
英语笔试:4月9日18:00---18:20 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英语听力:4月9日19:00---19:30 C楼六楼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全天(12:3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注: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报到时在报到地点领取复试通知书,不另行通知。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