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在科研中取得科技成果的教师,并为申报上海市级科学技术奖做好准备,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上海电机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暨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牵头的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类别
类别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申报对象
本校教师。
3、申报自然科学奖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限2016年1月1日前发表)。
4、申报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2年以上(限2016年1月1日前应用)。对于产学研合作的项目,要提供有效的前期合作证明材料,如专利转让合同、出资证明、合署论文等。反映成果经济效益的材料必须能说明本发明成果产生的直接效益及其计算依据,而非企业的整体效益或间接效益。
5、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2年以上(限2016年1月1日前应用)。
6、凡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已办理相关科技成果登记手续(《科技成果登记指南》详见"上海科技奖励"网www.shjlb.org.cn)。
三、材料送交时间和地点
1、不同奖励类别的项目采用不同格式的申报书(申报书请看附件)。申报书须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得涉及保密内容。
2、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材料1套(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原件的合订本);
3、申报书及材料经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负责人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二级学院(部)汇总于2018年3月2 日前交至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行政楼627室),联系电话:38223013。
4、科技处于2018年3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然后择优推荐2018年度上海科学技术奖。

科技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