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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_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电机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8-05-06

各二级学院(部):

为抓紧做好学校2017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工作,保证科技奖励工作和成果信息的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凡在本校从事科技活动的教师,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进行登记;凡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先办理成果登记。

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办理登记手续。

二、科技成果登记所需材料

成果登记软件使用成果登记V9.0软件,可在国家科技成果网网页www.tech110.net下载。提交材料:科技部统一格式的《科技成果登记表》2份,技术评价证明2份,电子文档1份格式为CGSBQY.ZIP压缩包(发送至chenlh@sdju.edu.cn)。其中技术评价证明分别是:

1、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高新技术转化认定证书、专利授权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标准等,有其中之一即可。

2、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

按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要求,今年本市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凡申报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该截止日期前完成成果登记。希望各部门接通知后,按上述要求,认真抓紧时间做好本年度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柳华 联系电话:38223013
科技处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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