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师资队伍,是保障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大计。为建设适应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促进新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8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活动。
一、参与对象
按照《上海电机学院新进教师任课资格的认定办法(暂行)》(沪电机院教[2016]42号),2016-2017学年(2016.9-2017.9)进校,并已通过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岗前培训的新教师(详见附件1),均需参加本次新教师教学研习营。
二、研习内容
本次新教师教学研习营时间为2018年3月— 5月,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主 讲 | 地 点 | 备 注 |
3月23日12:30 | 研习营开营 | 图书馆311室 | ||
3月30日11:00 | 讲座:使命与担当 | 胡晟 校长 | 图书馆311室 | 必修 |
4月13日10:00 | 讲座:教学规范与质量评价 |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 图书馆311室 | 必修 |
4月20日10:00 | 研讨:青春在讲台 | 优秀青年教师代表 | 图书馆311室 | 必修 |
4月27日10:00 | 校内参观 | 工业技术中心 | 工业技术中心A楼 | 必修 |
5月4日10:00 | 讲座: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师发展 | 杨俊杰 副校长 | 图书馆311室 | 必修 |
3月23日-5月4日 |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系列讲座(I)、(II); “从上好一节课到上好一门课”系列教学工作坊(I)、(II); 2018年校教师教学法比赛观摩; 图书馆教学资源介绍。 | 选修 | ||
5月4日11:30 | 研习营结营 | 图书馆311室 |
三、研习考核
每位新教师需完成必修与选修模块的学习,并完成一件微课作品(5~10分钟),相互学习交流。
四、学分认定
参照《上海电机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管理办法(暂行)》(沪电机院教发〔2016〕32号),完成本次教学研习营的教师将获 “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结业证书”及相应的教师教学发展学分(5学分)。
五、报名方式
请在3月22日12:00之前网上报名(在校园网点击http://172.20.20.101/,登录的用户名为您的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老师,请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详见附件2):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周老师、赵老师(38223034)。
附件1_应参加2018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的教师名单.doc
附件2_2018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请假审批单.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