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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用房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_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电机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8-05-06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摸清学校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实验实训用房等基本情况,加强用房信息动态管理,优化用房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用房统一规范管理,现就开展学校用房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的范围

1. 办公用房:

1)党政机关、二级学院(部)办公用房;

2)党政机关、二级学院(部)的会议室、报告厅、服务大厅、档案室、资料室、讨论室等办公辅助用房。

2. 教学用房:

二级学院(部)所在大楼内的普通公共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

3. 实验实训用房

1)实验实训室、实践教学用房、科研实验室等;

2)为实验实训服务的实验准备室、服务器机房、仓库等实验实训辅助用房。

4. 学生服务用房

学生事务中心所占用的学生活动用房、学生管理用房等。

5. 图书情报用房

包括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资料室等。

6. 体育锻炼用房

1)室内健身运动场所及其附属用房;

2)室外健身运动场所的附属用房,不包含室外健身运动场所本身。

7. 辅助保障用房

分散在行政楼、各学院大楼、图书馆等场所的门卫室、监控室、值班室、工会之家、卫生所等。

二、调查统计内容

各部门相关用房总体情况,包括办公用房的所属位置、房间号、部门归属、建筑面积、使用情况、责任人等,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三、填写说明和时间范围

1. 各单位应当填写所辖所有用房情况(不做统计的不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工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后勤处、图书馆、档案馆填写附件1;

2) 二级学院(部)填写附件2;

3)一般党政机关填写附件3。

2. 在填写相关附件之前,请根据填写说明(在各附件内)进行填报。

3. 各单位请于2018年3月2日之间将填写完成的表格,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电子稿请发送至lijb@sdju.edu.cn。

附件1:其他党政机关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xlsx

附件2:二级学院用房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xlsx

附件3:一般党政机关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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